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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蓝色光标 :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找万商咨询"

小金 07-05

蓝色光标: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蓝色光标 : 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时间:2020年07月02日 16:25:45 中财网    
原标题:蓝色光标: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蓝色光标 :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蓝色光标: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蓝色光标 :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0-062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并于2019年7月1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2019年7月19日披
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之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公
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且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58元/股,详细回购数量
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刊登的相关公告内容。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78),于2019年8月1日、2019年9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2019-094),于2019年9月2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9),于2019年10月8日、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2日、2020


年1月3日、2020年2月3日、2020年3月4日、2020年4月1日、2020年5
月6日、2020年6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9-115、2019-133、2019-136、2020-001、2020-006、2020-012、2020-021、
2020-048、2020-055)。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39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最高成交价为6.5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0,061,099.41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股份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监事罗璐女士在
2019年8月16日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500股。除上述
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股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报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股权激励,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7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335,552,48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3,888,121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上述股份全部按既定用途转让并锁定,则公
司总股本不变,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加26,399,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
量减少26,399,600股。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6,399,6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
利。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在完成回购股份后的三年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制
定相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实施。如相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
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
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让,其未被授出和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重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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